山東省章丘市政協(xié)常委、章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主任科員、九三學社社員吳春明說:
同工同酬是指勞動者在相同的工作崗位、付出同樣的勞動、做出同樣的業(yè)績的前提下獲得的勞動報酬基本相同。
同工不同酬表現(xiàn)為各種方式,在這里只說一種,即:同一單位的勞動者同工不同酬現(xiàn)象。主要是因身份不同所獲得報酬差距,最典型的是編制內職工、臨時用工、勞務派遣用工之間的差距。
同工不同酬現(xiàn)象,會造成很多社會不安定因素的出現(xiàn),對于企業(yè)來講也是不利于發(fā)展,對于國家來說,更加不利于長治久安。
處理同工不同酬勞動爭議案件,因現(xiàn)行法律只有原則規(guī)定,沒有具體的法律條款可遵循,勞動仲裁和法院幾乎都不受理。在此建議,可按照《勞動合同法》“訂立勞動合同,應當遵循合法、公平、平等自愿、協(xié)商一致、誠實信用的原則。”來處理,如果因上述問題勞動者提出仲裁和訴訟的,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和各級人民法院可以用人單位違反“公平”原則處理“同工同酬”爭議:
同一工作單位因身份不同造成工資水平差距,勞動者提起仲裁或訴訟的,按照該單位相同職業(yè)的最高收入予以補齊。
需要注意,工資中所包含的工齡補貼、學歷補貼、職稱補貼、職業(yè)資格補貼等不屬于同工同酬的范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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