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東省人大常委、山東大學公共衛(wèi)生學院教授、九三學社山東省委副主委王志玉,九三學社山東省委辦公室劉佩說:
2011年5月,臺灣爆發(fā)的“塑化劑”風波愈演愈烈,其中雖然未對我國市場造成大面積影響,但對我國的國家標準也起到了警示作用。
我國對于塑化劑DEHP的使用有著比較嚴格的規(guī)定,在GB國標中,明確規(guī)定DEHP在食品中的最大遷移量為15ppm,不允許使用于油脂食品和嬰幼兒食品的包裝材料中。然而,在嚴格規(guī)定的同時,不可忽視的現(xiàn)實是我國是世界上DEHP的頭號生產(chǎn)、使用大國。
塑化劑(超過三分之二的塑化劑都是含毒的DEHP、DIBP、DBP等)廣泛存在于一些容易造成遷移性污染的塑料制品中。用于包裹脂肪含量較高的食品,尤其是經(jīng)過微波加熱后PVC保鮮膜;長期與食用油接觸的塑料包裝桶;經(jīng)常被嬰幼兒吸吮的玩具;日常使用的化妝品、洗滌劑等等,塑化劑遷移污染的可能性極大。
為了減少塑化劑的遷移性污染,建議如下:
1、進一步嚴格國標規(guī)定,在易于油脂含量高、食用油接觸的塑料制品中、嬰幼兒各種用品、洗化用品等產(chǎn)品中,控制塑化劑的含量。
2、全面排查易與居民接觸的塑料制品中塑化劑含量,對違法添加的企業(yè),在大型媒體公布,并加大處罰力度。
3、加大科技投入,研制可取代塑化劑的無毒無害添加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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