渤海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客戶服務部經理、九三學社青島社員宋箴說:
新能源電動汽車節(jié)能環(huán)保優(yōu)勢明顯,逐步為廣大消費者所接受。針對新能源電動汽車加快推進,進而反映出在法律法規(guī)的空白。
1.無需掛牌,造成管理失控?!兜缆钒踩ā穼Υ祟愜嚊]有規(guī)定,車速達到60公里/小時的電動車會給日益擁堵的道路帶來事故隱患。
2.駕駛人無需獲得特定駕駛執(zhí)照,帶來風險失控。駕駛電動汽車無需經過任何培訓學習考試,任何人都可以開車上路,勢必加大交通事故風險系數,增加社會的不穩(wěn)定因子。
3.沒有相應的保險保障。交強險和商業(yè)機動車保險都是針對機動車的保險條款,對無牌、無需取得駕駛資格的電動車不屬于承保對象。隨之帶來的是,發(fā)生交通事故后當肇事車輛車主及駕駛員無償付能力時,受害者在將不能獲得強制保險的保障。
為此建議:
加快出臺“新能源電動汽車管理法規(guī)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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