命運與運命
發(fā)布日期:2017-07-17 點擊數(shù):7002
所謂“宿命論”者,簡單地說就是:人一生的吉兇禍福,都是前生注定的,不是人力所能改變的。相信“宿命論”的人,以為一切都是命中注定,所以必須聽天由命。
當(dāng)下“算命”之舉日益盛行,不僅社會中下層人為之,就連許多高層人士也趨之若鶩。為何“算命”如此風(fēng)行;是因為人世的疑難太多,還是人生之路教人無所適從?是人對未來有太多的疑懼,還是生命之舟必須有依傍和支撐?
我從不算命,因為迄今為止,天下不可解之事極多,“命”只不過是一端而已。誠然,命相之說也是一種文化遺產(chǎn),幾千年來,綜合、歸納、演繹的一種高度智慧結(jié)晶,是不容抹殺的。然而,我總認為,“人”是主體,“命”是客體,與其終日為沓不可知的“命”而棲棲遑遑,不如盡其在我,把“人”做好。把屬于自己所及的部分,盡了心力,面對順逆得失,總可心安理得的坦然接受,又何需去算命?
其實,每個人未來的前途,都是一個未知數(shù),其好壞均由自己的作為決定。自己的前途掌握在自己手中,根本不存在所謂的“命中注定”!
荀子曾寫道:“人之命在天,國之命在禮”。荀子對命的解釋是“節(jié)遇謂之命”。所謂節(jié)遇,是指碰巧的機會和際遇的環(huán)境,這是時空下自然而然的成數(shù),而非是冥冥之中早已預(yù)設(shè)好的定數(shù)。
荀子以為,一個人的才智與際遇未必相當(dāng),與其說是命中注定,不如說是節(jié)遇不時。他強調(diào):“為”與“不為”在人,“遇”與“不遇”在時?!叭酥谔臁?,這里的“天”不是主宰的天,而是指自然的成數(shù)。宇宙有常道,天地有常經(jīng),四時有常數(shù),人間有常禮,知道它的變通之則,能順之以對,守之一恒,盡其在我,才是真正的知命君之。
荀子以為,“天”只不過是宇宙間一個如實的自然現(xiàn)象。它不具任何意志,也不能降禍賜福,它沒有任何權(quán)威。至于成敗禮頓之間,純出于人為。所以,君子致力于在我的人事,而不去妄想天命。君子之舉,不是求一己之通達,而是求問心無愧,盡其在我。人也要有自知之明,行為合乎禮儀,養(yǎng)生合乎節(jié)度,避開成長中所受的傷害,如此才叫做知天。
由此可見,人命不由天奪定,一旦掌握了大自然的先機朕兆,人也不會彼動地任死生流轉(zhuǎn),徒受天命所運,而能適合地運命而行了。所以,當(dāng)你思考你的“命運如何”時,也別忘了運命由人的哲理!
人的一生中,究竟是“被命所運”,還是“運命而行”?但愿讀者諸君,務(wù)必認真慎重對待,三思而后行。
(作者系菏澤九三學(xué)社三支社 王志紅)